中新社巴黎4月16日電 題:推動簡化非法取得文物歸還流程,法國邁出有益一步
中新社記者 李洋
法國國民議會(議會下院)當?shù)貢r間13日通過法律草案,推動簡化非法取得文物的歸還流程。此舉顯示法國在歸還非法取得文物方面邁出有益一步,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
國民議會在此次投票表決草案時無人反對,表明此舉正逐漸成為法國政壇的普遍共識。但一些黨派在草案的具體條文上還存有不同意見。接下來,草案仍需法國議會兩院磋商,立法程序尚未完成。
法國國民議會發(fā)布的草案條文中指出,歸還非法取得的文物是法國與請求歸還文物的國家之間“加強文化、科學和博物館合作的一部分”,被視為法國與相關國家加強合作關系的重要步驟。該草案適用范圍為1815年11月至1972年4月期間,涵蓋法國在拿破侖時代后進行對外擴張,打造殖民帝國的階段。外界普遍認為法國在此階段于世界多個地方特別是亞非地區(qū)掠奪了大量文物。此外,草案中對于文物歸還也并未特別針對某個特定國家或地區(qū),所有曾受法國發(fā)動的戰(zhàn)爭和殖民掠奪的國家仍具有對被掠奪文物的聲索權。
法國總統(tǒng)馬克龍早在9年前就把推動歸還非洲文化遺產(chǎn)列為法非合作的優(yōu)先事項之一。法國已收到很多文物歸還要求,其中不少來自非洲國家。
由于現(xiàn)行法律的限制,法國歸還非法取得文物的進程目前仍然比較緩慢,因為須經(jīng)法國議會逐案審議批準,所以真正完成文物歸還的案例并不多。近年來法國已分別向貝寧、塞內(nèi)加爾和科特迪瓦等非洲國家歸還了一批文物。
與現(xiàn)行法律相比,草案所提出的文物歸還程序確實有所簡化,這對于請求歸還文物的國家顯然是有利的,但歸還文物仍然必須經(jīng)過嚴格的流程。
草案條文規(guī)定了法方文物返還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和工作方式,同時制定了一套較為完整和具有操作性的文物返還程序,法國國民議會和參議院文化委員會要對是否歸還文物進行“具有約束力”的投票,當委員會至少五分之三的成員投反對票時,則被視為拒絕文物歸還請求。
法律草案還要求法國政府每年向議會提交報告說明外國提出的歸還文物請求及處理進度,每年還需公布出處不明或可能屬于非法掠奪的公共收藏領域文化物品清單。
不可否認,涉華非法文物的歸還仍然任重道遠。文物走私和非法交易等問題也給有關甄別工作和進入相關流程帶來不小難度。今后的工作需要通過中法相關部門和領域人士密切合作推動,同時也需要多邊機制的保障。相關法律草案在法國國民議會獲得通過為涉華非法文物的回歸和爭取民間支持提供了一個契機。(完)